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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14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5 11:10:00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有关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4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拉萨市曲水县秀色才纳景区

2.拉萨市曲水县西藏野生动物保护园

3.拉萨市文创园区南山公园

4.拉萨市经开区莲华之宝中华藏瓷文化旅游体验园景区

5.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沟旅游景区

6.日喀则市康马县崇巴雍错景区

7.日喀则市定结县奇林峡景区

8.山南市乃东区雍布拉康景区

9.林芝市波密县嘎朗湖景区

10.林芝市巴宜区措木及日景区

11.昌都市丁青县天穹孜珠景区

12.那曲市比如县萨普旅游景区

13.阿里地区札达县古格文化遗址公园

14.阿里地区日土县班公湖景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地址:jqghcyx@163.com;

传真:0891-6181176。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14日

来源:文化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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