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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徐州城乡低保标准调至每人每月813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1 10:34:00    

刚刚

据徐州市民政局消息

自2025年7月1日起

徐州市将上调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快来一起看看吧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供养工作,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省法院等八部门《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市今年分别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自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0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每月760元调整为813元,月增53元。


0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由每人每月1038元调整为1057元,月增19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和全失能三档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10%和20%调整为5%、15%和30%。


03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每月2135元调整为2155元,月增20元,达到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70.7%;目前我市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生活保障金为3050元,可基本覆盖机构孤儿生活保障要求,因此本年度我市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不作调整。



据发布会介绍,此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自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经过调研测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最终形成调标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市已连续13年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经测算,此次调标将惠及全市15万困难群众,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除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外,还可以获得哪些政策保障?


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贴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个人缴费标准的80%给予定额资助参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实施救助。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教育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


住房救助。符合当地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给予住房救助;符合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自建确有困难的农户,由当地统筹安排,保障其住房安全。


就业救助。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和补贴政策。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基层载体进行就业帮扶,开展职业指导、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创业。


受灾人员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根据受灾情况分别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救助;加强与其他救助政策的有序衔接,推动形成救助合力。


目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做法和暖心实践有哪些?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增效能。围绕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卸下包袱、担当作为,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的意见(试行)》。围绕解决急难救助中遇到的复杂困难情形,凝聚救助合力,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一事一议”不同情形的适用层级,规范了市、县(市、区)、镇(街)三级“一事一议”的工作程序。


二是夯实基本保障,织密兜底网络保民生。有效落实特殊困难群体资金发放、协议签订、结对帮扶和权益保障“四项机制”。按照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率调整低保标准,低保标准1.3倍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截至二季度,全市低保在保人数10.2万人、特困人员2.9万人,支出城乡低保金3.2亿元、特困供养资金1.7亿元;实施临时救助316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40万元。


三是深化动态监测,锚定精准救助提实效。线下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每半年一次对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村(居)民政协理员每月入户核查一次,发现家庭情况变化的及时录入数据库。线上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每周向省民政厅推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今年以来推送核对24.7万人次。跟踪“金民系统”预警,及时转办、督促办理、把关结果,今年以来处理预警信息5425条。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基层能力强基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让救助政策入耳入脑入心。在“徐州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辟社会救助先进事迹专栏,宣传推介18名先进典型。开展社会救助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五是倒逼末端落实,完成电子建档全覆盖。按照低保、特困、低边、刚性支出家庭档案信息,完成全市9万余户困难群众纸质档案分类编码、信息录入。建立“双审双校”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已电子档案完整性、规范性逐项比对,确保数据“零误差”。新增的社会救助对象办理,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等全流程纸质档案电子化扫描上传“金民系统”。

来源:徐州发布 编辑:小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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