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29日讯(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宣/文 杨希/漫画)主播涉黄直播后被封,反被公司告违约?近日,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00后”男主播与经纪公司对簿公堂的案例。

此前,“00后”男主播小张(化名)与厦门某经纪公司签了为期3年的《独家战略合作协议》,合同中写明,厦门某经纪公司全权独家代理小张的账号,并负责账号的日常运营和资源对接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小张不能私自开设小号,也不能在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然而,这份合作在仅持续一年后双方便闹掰。原来,小张与该公司合作的大号因涉低俗、涉黄被抖音平台封禁,遭到封禁后,公司并未整改直播内容,而是让小张用他人名义注册小号继续同类涉黄直播。
在换“号”不换“人”的事情发生后,小张被公司发现私自注册多个小号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便起诉小张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原有合同。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视频拍摄、网络直播等形式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适于强制履行,在小张明确不同意继续履行且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厦门某经纪公司无权要求小张继续履行。
其次,小张直播内容因涉低俗、涉黄,被直播平台禁号,经纪公司不仅没有对小张的涉低俗、涉黄的直播行为予以纠正,反而违反网络直播应实名制的监管规定,指示小张使用他人注册的账户进行违规直播。可见,小张和厦门某经纪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二者应基于各自的违法、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最终,厦门中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独家战略合作协议》,驳回厦门某经纪公司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海峡导报